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保护贺州的红色文化、传承贺州的红色文脉,弘扬贺州革命先烈、时代楷模等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奋斗精神,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我们在此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征集和贺州相关的一切红色文物。具体细则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与贺州相关的革命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特别是红七军桂岭整编期间和红六军团先遣部队富川修整期间留存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或者极为珍贵的复制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贺州籍人士参加抗美援朝、抗美援越、对越自卫反击战等保家卫国战争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或者极为珍贵的复制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贺州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 4、反映贺州地区各时期革命烈士、英模人物、革命群众、爱国人士先进事迹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 5、其他与本次征集主题有关的红色文物。 二、征集内容 (一)实物类 1、革命斗争活动中使用的通讯器材、地图、印章、证件、传单、标语、医护用品、服饰、旗帜、袖标、战利品、生活用品、生产工具、慰问品、交通运输工具等与贺州相关的实物原件。 2、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指示、布告、宣言、命令、会议记录、简报、文件、电报、调查报告、照片等与贺州相关的实物原件。 3、反映贺州地区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重大成就的奖状、奖章、徽章、纪念章、证书、立功证明等实物原件。 4、贺州地区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革命战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等使用的文具、工具、证件、印章、生活用品及其著作、书信、日记、手稿等实物原件。 5、反映贺州地区社会发展和建设成就的典型商品、商标、票据、证券、设备、模型、手工制品等实物原件。 (二)资料类 1、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刊物、图书、档案、记录,反映某一单位或某一系统创业、发展历史的文献资料等与贺州相关的原件。 2、有关革命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墨宝、民谣、诗词歌赋等与贺州相关的原件。 3、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与贺州相关的原件。 4、各类有重要价值的照片、录像、口述记录及录音文件等与贺州相关的。 三、征集方式 (一)文物征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征集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艳 |